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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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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閣下參與《Staff Ambassador Program》(「本推廣」),即確認已閱讀、理解及同意以下條款及細則。 | ||||||||||
2. | 本推廣活動期由即日起至另行通知(「推廣期」)。 | ||||||||||
參與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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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推廣或獎賞不適用於以下人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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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欲參與本推廣,閣下必須透過 csl 或 1O1O 手機應用程式領取員工5G優惠卡(「員工優惠卡」)及成為「合資格推薦人」。 | ||||||||||
推薦及獎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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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被合資格推薦人推薦之人士(「被推薦人」)(i)在推廣期內於csl專門店或1O1O Center(網上商店除外)成功選購指定月費服務計劃(「指定服務計劃」)或 選購指定淨手機或智能產品一(1)件(「指定選購」) (ii)在申請服務時出示上述合資格推薦人之員工優惠卡(「成功推薦」),合資格推薦人在相關指定服務計劃之服務開始或指定選購後將可享以下獎賞(「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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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指定服務計劃指指定 csl 或 1O1O 個人後付計劃,而該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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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所有獎賞不接受退款、不可轉讓,除本條款及細則另有註明外,亦不得兌換為現金或其他產品及服務。 | ||||||||||
8. | 除另有註明外,獎賞不可與其他折扣、推廣或優惠同時使用。 | ||||||||||
現金獎賞之特別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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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符合第6條所提及之條件及相關指定服務計劃成功啟動或指定選購後,現金獎賞將會隨合資格推薦人之薪金發放。 | ||||||||||
10. | 如員工在隨薪金發放現金獎賞前提出離職請辭、已退休或已被本公司解僱,任何可以其他方式發放之現金獎賞將被沒收而不作另行通知。 | ||||||||||
11. | 透過不合資格推薦人之任何推薦將不會獲得任何獎賞。閣下承諾、保證及申述該推薦並非透過不合資格推薦人進行。在不損害我們任何法律補救措施之前提下,CSL 保留取消、沒收和追討任何不合資格推薦之相關獎賞之權利。 | ||||||||||
12. | 合資格推薦人參與本推廣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包括客戶)作出明示或暗示之陳述,自認為csl或1O1O之銷售代表或代理商。 | ||||||||||
13. | 合資格推薦人及被推薦人不可互相推薦以獲取獎賞。 | ||||||||||
14. | 閣下就本推廣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統稱「資料」)會被 CSL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香港電訊有限公司《私隱聲明》(可到http://www.hkt.com/legal/privacy_c.html 查閲)收集、使用及保留。資料(包括閣下之姓名、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將用作本推廣及其他相關跟進活動之用。有關資料查閱或更改,請致函香港郵政總局信箱 9896 號或電郵至 privacy@pccw.com 與我們的私隱條例事務主任聯絡。 | ||||||||||
15. | CSL 有權隨時更改或終止本推廣或其條款及細則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CSL 保留最終決定權。 | ||||||||||
16. |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差異,一概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